放心!“内衣大盗”落网了!
发布时间:2024-11-30 19:24 浏览量:1
“警察同志,我的内衣
居然被人偷了......”
近日
师宗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晾在某公寓
晾衣间里的内衣被偷了
接报案后
民警立即赶赴该公寓展开调查
通过工作
发现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并于当日成功将其抓获
违法行为人陈某
对其盗窃女性衣物的违法事实
供认不讳
另据陈某供述
其盗窃女性衣物
是
为了满足其个人特殊癖好
随后
民警对其进行了
批评教育和心理疏导
目前
违法行为人陈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