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6比3刚判输,特朗普连签2令反击,出生公民权再起大战

发布时间:2026-08-29 19:47  浏览量:1

美国围绕“出生公民权”的这场仗,远没有随着最高法院的裁决结束。

今年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结果,推翻了特朗普政府此前的限制方案。大法官们明确认定:即便父母在美国属于非法居留或只是临时停留,其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原则上依然受到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保护。

可一个多月后,特朗普没有退,而是换了打法,一口气签下两道新的行政令。到了8月28日,负责审理案件的联邦法官虽然没有立即按下暂停键,却当庭质疑新政策是否越过了最高法院刚刚划出的红线。

最高法院已经把话说到这个程度,白宫为什么还要继续往前走?

答案恐怕不只是“移民问题”这么简单。这一次真正被摆上桌面的,是美国总统到底还能在宪法已经规定的公民身份问题上走多远。

事情要从特朗普第二任期第一天说起。

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签署第14160号行政令,试图改变长期执行的出生公民权规则。按照这份行政令,如果孩子出生时母亲在美国非法居留,或者只是持临时签证停留,同时父亲既不是美国公民也不是绿卡持有者,那么这个孩子将不能自动取得美国国籍。

这个动作很快捅到了美国宪法最敏感的位置。

第十四修正案写得很清楚: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美国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真正争了几十年的,其实就是后面几个字——什么叫“受其管辖”。

特朗普政府认为,非法入境人员、短期签证持有者与美国之间不存在足够完整的政治效忠关系,因此他们的子女不应该自动拿到公民身份。反对者则认为,只要人在美国境内,就必须遵守美国法律、接受美国司法体系管辖,外交官等少数特殊情形除外。

这场争论在今年6月30日被最高法院正面裁了一刀。

在 **Trump v. Barbara** 案中,最高法院明确认定,出生在美国、父母属于非法居留或者临时停留的儿童,同样属于第十四修正案意义上的“受美国管辖”,因此出生时就是美国公民。法院还回溯英国普通法和美国早期公民权制度指出,美国的“出生地主义”一直只有非常狭窄的例外。

这与一年前那场著名的最高法院争议不是一回事。

2025年的 **Trump v. CASA** 案,最高法院主要处理的是联邦地区法院能不能动不动就发布覆盖全美的“全国性禁令”,当时并没有真正裁决出生公民权本身到底如何解释。到了2026年的Barbara案,最高法院才真正碰了实体问题,而且给出了明确答案。

从法律上看,这意味着特朗普原先最简单的一条路已经被堵死:不能只靠总统签一张行政令,就把非法移民和临时签证持有者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整体排除出去。

但白宫很快换了打法。

8月6日,特朗普连续签署第14418号和14419号两道行政令。

第一道行政令不再直接说“所有非法移民和临时居民的孩子都没有公民权”,而是切成几个更窄的类别。根据白宫发布的行政令文本,不适用出生公民权的情形包括:“敌对外国势力”(包括被美国政府认定的外国恐怖组织)人员的子女、在美国境内工作的外国外交人员的子女、参加赴美“生育旅游”人员的子女,以及通过在美国境内商业代孕所产子女等。白宫显然是在尝试把这些人塞进最高法院承认的“例外框架”。

第二道行政令则换了一个更现实的突破口——不直接争孩子有没有美国国籍,而是先堵母亲能不能为了生孩子进入美国。

按照第14419号行政令,“生育旅游”被定义为利用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主要目的就是在美国生产。国务卿和国土安全部长获得进一步执行权限,可以拒发签证、撤销旅行许可、拒绝入境甚至采取其他限制措施。

这里的差别非常关键。

第一条路线,是直接碰第十四修正案。

第二条路线,则是在移民和签证管理上做文章。

前一条路现在已经被最高法院压缩得很窄,后一条路却是总统行政权历来相对强势的领域。

特朗普真正的变化,就在这里。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打击“生育旅游”本身并不是2026年突然出现的新政策。

早在特朗普第一任期的2020年1月,美国国务院就修改了B类访客签证规则。领事官员如果有理由相信申请人赴美的主要目的就是生育,可以拒绝发放访客签证。

所以,限制生育旅游和取消出生公民权,其实必须分开看。

美国完全可以规定,一个人不能以普通旅游为名、实际上专门跑到美国生孩子;也可以处罚签证欺诈。

但另一个问题是:如果这个人已经合法或者非法进入美国,而且孩子确实已经在美国出生,总统还能不能宣布这个孩子不是美国人?

Barbara案给出的答案,对白宫相当不利。

最高法院今年的判决已经明确把“父母只是临时停留”包括在出生公民权保护范围内。换句话说,临时身份本身不足以让孩子脱离美国司法管辖。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8月28日马里兰州联邦地区法院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场面。

法官Deborah Boardman没有立即叫停特朗普的新行政令,但原因并不是她认定特朗普赢了,而是一个很技术性的程序问题:原告提交的诉讼针对的是2025年的旧行政令,诉状甚至还没有把2026年的新行政令写进去,所以法院暂时无法直接签发临时限制令。

但她随即允许原告修改诉状,并安排快速审理。

更耐人寻味的是,她当庭追问:最高法院今年6月的裁决中,到底哪里说过“生育旅游”属于出生公民权例外?

她甚至表示,这种用行政令重新划定出生公民权例外的做法,在她看来可能是“前所未有的”。

这意味着,8月28日看上去是特朗普暂时躲过一道禁令,实际上远谈不上法律胜利。

真正的硬仗才刚开始。

而这场争议中还有一个长期被美国政治话语放大的概念——所谓“锚定婴儿”。

一种常见说法是,只要非法移民在美国生下一个美国籍孩子,全家立刻就能拿身份、拿福利,最终都由美国纳税人买单。

事实并没有这么简单。

美国移民局现行规则明确规定,美国公民要为父母申请永久居民身份,必须至少达到**21岁**。也就是说,一个刚出生的美国籍婴儿不能立刻给父母“洗白”身份,更不能让父母因为孩子出生就自动取得绿卡。父母过去存在的非法居留、入境违法或者其他不可入境问题,也不会因为生了一个美国籍孩子自动消失。

这也是讨论这个问题时必须把情绪和法律分开的地方。

美国确实存在生育旅游产业,美国政府也有权打击签证欺诈;美国社会对非法移民造成的财政、教育、医疗和公共服务成本存在激烈争论,这些都是真问题。

但从这些问题直接跳到“总统可以重新定义谁出生就是美国人”,中间隔着一道非常厚的宪法墙。

而这面墙的形成也不是偶然。

第十四修正案本身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之后,为推翻臭名昭著的“德雷德·斯科特案”所留下的公民身份体系而建立的。1898年,美国最高法院又在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案中裁定,一名出生在美国的华人子弟,即使其父母当时根据美国排华法律根本没有资格归化成为美国公民,他本人仍然因为出生在美国而取得美国国籍。美国国会的官方宪法注释至今仍把这一案件视为出生公民权的重要先例。

这对中国读者尤其值得注意。

今天美国政坛关于出生公民权的争论,经常被包装成“非法移民要不要占美国便宜”,但从美国自身法律史来看,它背后还有另外一层东西:一个人的公民身份究竟应该由稳定的宪法规则决定,还是可以随着某一届政府的移民政策而改变。

如果答案偏向后者,总统获得的不只是处理非法移民的权力。

他获得的是重新划定“谁是美国人”的权力。

这才是最高法院不愿轻易放开的地方。

眼下特朗普政府采取的策略已经很清楚:既然无法一次性推翻出生公民权,那就拆开来打。

外交官、敌国人员等传统例外,继续扩大解释;“生育旅游”和欺诈,则试图加入新的例外;与此同时,再从签证、入境和遣返制度下手,让希望专门赴美生子的外国人根本进不了美国。

对特朗普来说,这种打法显然比2025年“一刀切”聪明得多。

但法律上的强弱也非常明显。

如果白宫重点打击签证欺诈、限制以生育为主要目的申请访客签证,它手里的行政权筹码很重,而且美国国务院从2020年起就已经在这么做。

可一旦把问题推进到“孩子已经在美国出生,但因为父母来美国的动机不对,所以孩子不算美国人”,白宫就会重新撞上Barbara案。

接下来真正值得盯住的,不是共和党和民主党谁喊得更响,而是美国政府将在9月初公布怎样的具体执行细则。司法部已经告诉法院,相关联邦机构预计在9月5日前给出实施指导。

如果最终细则把主要火力放在签证审核、欺诈和入境限制上,特朗普很可能能够保住相当一部分政策成果。

如果白宫执意把“生育旅游”本身变成一个新的宪法性公民权例外,那么刚刚结束两个月的那场6比3裁决,很可能又会被摆到法官桌上。

特朗普当然可以继续签行政令。

真正的问题是,这一次,美国法院还会允许总统把线往前推多少。